法律分析:可以。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zhí)行機關,是城市的國家行政機關,市長是一個城市行政機關的首腦,職責是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綜上所述,公安局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領導,市長可以領導同級公安機關的局長。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三條 人民警察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lián)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jiān)督,維護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第四條 人民警察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活動準則,忠于職守,清正廉潔,紀律嚴明,服從命令,嚴格執(zhí)法。
第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zhí)行職務,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