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辦理不動產權證一種是可以委托相關辦理機構辦理,另一種就是親自去辦理,具體辦理流程如下:1、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遞交申請材料、申請權籍調查;2、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初審后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3、不動產登記中心核準并將登記事項記載于登記簿;4、申請人到不動產登記窗口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