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資料提交后多長時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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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的,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對于仲裁裁決,勞動者應分以下幾種情況主張權利。一、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的,用人單位不按照裁決內容履行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二、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的,則任何一方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法院起訴。期屆滿雙方均沒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則仲裁裁決生效,勞動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三、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則需要等法院的裁判文書生效后,勞動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導讀按照法律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的,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對于仲裁裁決,勞動者應分以下幾種情況主張權利。一、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的,用人單位不按照裁決內容履行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二、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的,則任何一方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法院起訴。期屆滿雙方均沒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則仲裁裁決生效,勞動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三、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則需要等法院的裁判文書生效后,勞動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按照法律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的,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對于仲裁裁決,勞動者應分以下幾種情況主張權利。一、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的,用人單位不按照裁決內容履行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二、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的,則任何一方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法院起訴。期屆滿雙方均沒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則仲裁裁決生效,勞動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三、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則需要等法院的裁判文書生效后,勞動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什么時間可以拿到工資,根據單位的情況不同而有差異,法律上對此沒有統一的規定,司法實踐中時間長短差別也很大,因此不能一概而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審理時限及先行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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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的,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對于仲裁裁決,勞動者應分以下幾種情況主張權利。一、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的,用人單位不按照裁決內容履行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二、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的,則任何一方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法院起訴。期屆滿雙方均沒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則仲裁裁決生效,勞動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三、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則需要等法院的裁判文書生效后,勞動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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