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拿著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相關檔案調出來之后,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選擇協議離婚時,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所簽訂的協議。在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
所以,當夫妻的離婚協議書丟失后,請不要著急,因為離婚協議書丟失是可以補辦的。
一、離婚協議書用什么紙寫好?
離婚協議書一般是用A4紙書寫,但是,離婚協議書無論是手寫還是打印都是可以的,手寫的需清晰容易辨認、忌潦草,寫好后雙方都要簽名的。但現在來看,大多數的離婚協議書都是打印的。雙方當事人要準備三分離婚協議書,一份交給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當地民政局存檔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協議離婚時,夫妻需要攜帶以下材料:1、身份證件;2、夫妻雙方各自所持的離婚證各一本;3、夫妻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4、夫妻雙方各提交兩張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單人照片。照片應當為證件照,且為同一底版;5、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該申請書由婚姻登記機關提供格式版本,當事人到現場填寫即可。
二、老公在牢里怎么自動離婚嗎
老公坐牢的,夫妻不能自動離婚。在我國,離婚的方式只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妻子可以和服刑的丈夫辦理協議離婚手續,即女方可以在會見的時候將擬定好的離婚協議書交給老公簽字,然后女方拿著已經簽訂的協議書去民政局申請離婚。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可以跟著當事人到監獄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分發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