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的獄警不屬于司法警察。司法警察組織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務部(司法警察局)、高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總隊、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隊、基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隊組成。
監獄管理機關是我國的刑罰執行機關,這些機關的人民警察進行的是司法行政管理行為,行使司法行政權利,雖然他們臂章和胸徽上有“司法”字樣,但這不是代表他們是司法警察,而是說明其上級管理部門是司法行政機關,所以監獄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不屬于司法警察類別。
司法警察就是大家常說的法警,是司法機關設置的執行特定任務的警察。主要任務是警衛法庭,維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審,執行搜査、拘傳、送達、協助執行人員執行法院判決和裁定,協助檢察人員進行偵查活動等。
司法警察,簡稱為法警,包括兩類:檢察院的,法院的。檢察院,法院的法警在送達法律文書,提押嫌疑人以及強制執行等行為是對司法機關(法院檢察院)司法行為的輔助行為,是進入司法訴訟程序后實施的司法權力,不是行政權力。
監獄警察,簡稱獄警,需要經過公務員考試,屬于公務員范圍內,主要負責管理監獄、少管所、戒毒所等單位,獄警依法從事監獄管理、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工作、罪犯教育、戒毒矯正等監獄人民警察是我國人民警察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嚴守紀律,清正廉潔。
監獄人民警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部隊的重要組成部分,擔當著教育和看守犯人的辛苦工作,是為社會做出巨大貢獻的團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條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第四條人民警察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活動準則,忠于職守,清正廉潔,紀律嚴明,服從命令,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