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執法機關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和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及其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行政機關是行政執法主體的主流,它包涵廣義的行政執法和狹義行政執法。
狹義的行政執法是指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將普遍使用的法律、規范作用于具體對象并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這種行為在法理上和有關法律中稱為具體行政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