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美隆鼻卻導致毀容
早在1990年,李麗就做過一次隆鼻手術,但她還是覺得鼻子不夠完美,2004年底又找到南京一家美容醫院進行鼻部整容。這次,共做了隆鼻術、鼻尖延長術、鼻小柱延長術。術后,李麗很滿意,覺得整過鼻子后,臉部明顯立體了很多。
可是,到了2010年,李麗忽然發現自己的鼻子出現異常,一開始是紅腫,漸漸鼻頭開始潰爛,可以看見鼻子里面的假體。此外,她鼻子上的皮膚也變得凹凸不平。發現情況不對,李麗趕緊去醫院就診。
醫院經診斷后認為,上述情況可能是由“過敏”引發的,并建議李麗通過手術將鼻子中的假體取出。同時,醫生告訴李麗,根據她鼻部的情況,術后很有可能出現畸形和明顯的疤痕。在征得李麗的同意后,醫院很快為她安排了手術。術后康復階段,李麗發現自己的鼻尖下端,出現了一個明顯的凹洞。
修復后又向美容醫院索賠
2011年,李麗向原白下人民法院起訴了美容醫院,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損失。法院經審理后認定,李麗鼻子毀容與美容醫院有直接關系,判決美容院承擔50%的賠償責任,賠償李麗一半醫療費用近8000元。
此后,由于無法接受鼻子毀容,李麗到上海一家醫院對鼻子進行后續治療,共花費了2萬余元。李麗認為,是之前的美容醫院把自己弄成這樣子的,應該為自己的后續治療負責。于是,李麗多次聯系美容醫院,希望他們賠償自己的醫療費與交通費,但對方始終沒有回應。
李麗再次將美容醫院告上法庭。法院開庭審理后,專程向權威整形專家進行了咨詢,最終認定,李麗的后續治療與之前的整容有關,這次治療的相關費用都是修復鼻部畸形產生的,美容院應該對此負一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