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勞動模范每五年評選一次。全國勞動模范是黨中央、國務院授予在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做出重大貢獻者的榮譽稱號。授予形式分為召開表彰大會、工作會議、零散表彰等。
全國勞動模范每幾年評選一次頒發全國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目的是為了弘揚勞模精神,弘揚勞動精神,弘揚中國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群眾的偉大品格。
全國勞動模范表彰,是對當代工人階級和人民群眾愛崗敬業、艱苦奮斗、無私奉獻的優秀品質和求真務實、勇于創新、開拓進取時代精神的一次盛大的集中展示。
1989年,全國勞動模范表彰大會首次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此后基本形成了每五年一次的固定屆次,每次評選表彰先進個人3000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