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科學家提出激光原理是在1958年,美國科學家肖洛和湯斯提出了“激光原理”,即物質在受到與其分子固有振蕩頻率相同的能量激發時,都會產生這種不發散的強光--激光,為此發表論文,獲得1964年的諾貝爾物理學獎。
激光激光是20世紀以來繼核能、電腦、半導體之后,人類的又一重大發明,被稱為“最快的刀”、“最準的尺”、“最亮的光”。
原子受激輻射的光,故名“激光”:原子中的電子吸收能量后從低能級躍遷到高能級,再從高能級回落到低能級的時候,所釋放的能量以光子的形式放出。
激光應用很廣泛,有激光打標、激光焊接、激光切割、光纖通信、激光測距、激光雷達、激光武器等,激光系統可分為連續波激光器和脈沖激光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