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丙型肝炎病毒的病因是什么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是致病根本原因,在外界因素的影響下,如飲酒,勞累,長期服用有肝毒性的藥物等,可促進病情的發展。丙肝的病理改變與乙肝極為相似,以肝細胞壞死和淋巴細胞浸潤為主。慢性肝炎可出現匯管區纖維組織增生,嚴重者可以形成假小葉即成為肝硬化。
HCV感染的發病機制主要包括免疫介導和HCV直接損傷兩種,病毒因素包括病毒的基因型、復制能力、病毒多肽的免疫原性等;宿主因素包括人體的先天性免疫反應、體液免疫和細胞免疫反應等。飲酒、免疫抑制劑的使用等因素對HCV的感染病程也有影響。
HCV傳播途徑:接吻、擁抱、噴嚏、咳嗽、食物、飲水、共用餐具和水杯、無皮膚破損及其他無血液暴露的接觸一般不傳播HCV。HCV主要通過以下途徑傳播:
1.血液傳播
(1)經輸血和血制品傳播 由于抗-HCV存在窗口期、抗-HCV檢測試劑的質量不穩定及少數感染者不產生抗-HCV,因此,無法完全篩出HCV陽性者,大量輸血和血液透析仍有可能感染HCV。
(2)經破損的皮膚和黏膜傳播 這是目前最主要的傳播方式,在某些地區,因靜脈注射***導致HCV傳播占60%~90%。使用非一次性注射器和針頭、未經嚴格消毒的牙科器械、內鏡、侵襲性操作和針刺等也是經皮傳播的重要途徑。一些可能導致皮膚破損和血液暴露的傳統醫療方法也與HCV傳播有關;共用剃須刀、牙刷、紋身和穿耳環孔等也是HCV潛在的經血傳播方式。
2.性傳播
3.母嬰傳播
抗-HCV陽性母親將HCV傳播給新生兒的危險性為2%,若母親在分娩時HCVRNA陽性,則傳播的危險性可高達4%~7%;合并HIV感染時,傳播的危險性增至20%。HCV病毒高載量可能增加傳播的危險性。
4.其他途徑
見于15%~30%的散發性丙型肝炎,其傳播途徑不明。
二、丙型肝炎病毒的臨床表現
1.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成人急性丙型肝炎病情相對較輕,多數為急性無黃疸型肝炎,ALT升高為主,少數為急性黃疸型肝炎,黃疸為輕度或中度升高。可出現惡心,食欲下降,全身無力,尿黃眼黃等表現。單純丙肝病毒感染極少引起肝功能衰竭。在自然狀態下,其中僅有15%的患者能夠自發清除HCV達到痊愈,在不進行抗病毒治療干預的情況下,85%的患者則發展為慢性丙型肝炎;兒童急性感染丙型肝炎病毒后,50%可自發性清除HCV。
2.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癥狀較輕,表現為肝炎常見癥狀,如容易疲勞,食欲欠佳,腹脹等。也可以無任何自覺癥狀。化驗ALT反復波動,HCVRNA持續陽性。有1/3的慢性HCV感染者肝功能一直正常,抗HCV和HCVRNA持續陽性,肝活檢可見慢性肝炎表現,甚至可發現肝硬化。
3.肝硬化
感染HCV20~30年有10%~20%患者可發展為肝硬化,1%-5%患者會發生肝細胞癌(HCC)導致死亡。肝硬化一旦出現失代償情況,如出現黃疸,腹腔積液,靜脈曲張破裂出血,肝性腦病等,其生存率則急劇下降。
三、丙型肝炎病毒的治療方案
1.抗病毒治療方案
在治療前應明確患者的肝臟疾病是否由HCV感染引起,只有確診為血清HCVRNA陽性的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才需要抗病毒治療。抗病毒治療目前得到公認的最有效的方案是:長效干擾素PEG-IFNα聯合應用利巴韋林,也是現在EASL已批準的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治療的標準方案(SOC),其次是普通IFNα或復合IFN與利巴韋林聯合療法,均優于單用IFNα。聚乙二醇(PEG)干擾素α(PEG-IFNα)是在IFNα分子上交聯無活性、無毒性的PEG分子,延緩IFNα注射后的吸收和體內清除過程,其半衰期較長,每周1次給藥即可維持有效血藥濃度。
直接作用抗病毒藥物(DAA)蛋白酶抑制劑博賽匹韋(BOC)或特拉匹韋(TVR),與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的三聯治療,2011年5月在美國開始批準用于臨床,推薦用于基因型為1型的HCV感染者,可提高治愈率。博賽匹韋(BOC)飯后,每天三次(每7-9小時),或特拉匹韋(TVR)飯后(非低脂飲食),每日三次(每7-9小時)。期間應密切監測HCVRNA,若發生病毒學突破(血清HCVRNA在最低值后上升>1log),應停用蛋白酶抑制劑。
2.一般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的治療
(1)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有確切證據提示干擾素治療能夠降低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慢性化比率,可在HCV感染急性肝炎發作后8-12周進行,療程為12-24周。最佳治療方案尚未最終確定,但早期治療對于基因1型高病毒載量(>800000logIU/ml)的患者更為有效。
(2)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應在治療前評估患者肝臟疾病的嚴重程度,肝功能反復異常者或肝穿組織學有明顯炎癥壞死(G≥2)或中度以上纖維化(S≥2)者,易進展為肝硬化,應給予抗病毒治療。
(3)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 ①代償期肝硬化(Child-PughA級)患者,盡管對治療的耐受性和效果有所降低,但為使病情穩定、延緩或阻止肝衰竭和HCC等并發癥的發生,建議在嚴密觀察下給予抗病毒治療。②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多難以耐受IFNα治療的不良反應,有條件者應行肝臟移植術。
3.特殊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的治療
(1)兒童和老年人 有關兒童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療經驗尚不充分。初步臨床研究結果顯示,IFNα單一治療的SVR率似高于成人,對藥物的耐受性也較好。65歲或70歲以上的老年患者原則上也應進行抗病毒治療,但一般對治療的耐受性較差。因此,應根據患者的年齡、對藥物的耐受性、并發癥(如高血壓、冠心病等)及患者的意愿等因素全面衡量,以決定是否給予抗病毒治療。
(2)酗酒及***者 慢性酒精中毒及***可能促進HCV復制,加劇肝損害,從而加速發展為肝硬化甚至HCC,的進程。由于酗酒及***患者對于抗病毒治療的依從性、耐受性和SVR率均較低,因此,治療丙型肝炎必須同時戒酒及戒毒。
(3)合并HBV或HIV感染者 合并HBV感染會加速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向肝硬化或HCC的進展。對于HCVRNA陽性/HBVDNA陰性者,先給予抗HCV治療;對于兩種病毒均呈活動性復制者,建議首先以IFNα加利巴韋林清除HCV,對于治療后HBVDNA仍持續陽性者可再給予抗HBV治療。對此類患者的治療尚需進行深入研究,以確定最佳治療方案。
合并HIV感染也可加速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的進展,抗HCV治療主要取決于患者的CD4+細胞計數和肝組織的纖維化分期。免疫功能正常、尚無即刻進行高活性抗逆轉錄病毒治療(HAART)指征者,應首先治療HCV感染;正在接受HAART治療、肝纖維化呈S2或S3的患者,須同時給予抗HCV治療;但要特別注意觀察利巴韋林與抗HIV核苷類似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包括乳酸酸中毒等。對于嚴重免疫抑制者(CD4+陽性淋巴細胞<2×108/L),應首先給抗HIV治療,待免疫功能重建后,再考慮抗HCV治療。
(4)慢性腎功能衰竭 對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伴有腎功能衰竭且未接受透析者,不應進行抗病毒治療。已接受透析且組織病理學上尚無肝硬化的患者(特別是準備行腎移植的患者),可單用IFNα治療(應注意在透析后給藥)。由于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可發生嚴重溶血,因此,一般不應用利巴韋林聯合治療。
(5)肝移植后丙型病毒性肝炎復發 HCV相關的肝硬化或HCC患者經肝移植后,HCV感染復發率很高。IFNα治療對此類患者有效果,但有促進對移植肝排斥反應的可能,可在有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和嚴密觀察下進行抗病毒治療。
丙型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療療程長,副作用較大,需要在有經驗的專家評估指導下安全用藥;在治療期間需及時評估療效,根據應答指導治療,并同時密切監控藥物的不良反應,盡量避免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
4.抗病毒治療的禁忌證
(1)干擾素絕對禁忌證 ①妊娠;②精神病史如嚴重抑郁癥;③未能控制的癲癇,④未戒斷的酗酒或***者;⑤未經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⑥失代償期肝硬化;⑦有癥狀的心臟病;⑧治療前粒細胞<1.0×109/L;⑨治療前血小板<50×109/L;⑩器官移植者急性期(肝移植除外)。
(2)干擾素相對禁忌證 甲狀腺疾病、視網膜病、銀屑病,既往抑郁病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壓。
(3)利巴韋林的絕對禁忌證 妊娠、嚴重心臟病、腎功能不全、血紅蛋白病,HB<80g/L。
(4)利巴韋林的相對禁忌證 未控制的高血壓,未控制的冠心病,HB<100g/L。
四、如何有效的預防丙型肝炎
大部分人都知道乙肝這種疾病,但卻有很多人不知道丙肝的存在,其實丙肝的危害相比乙肝,用“有過之而無不及”來說也不為過。因此,我們應該提高警惕,一定做好預防丙肝的重要措施。那么,如何有效的預防丙肝呢?
加強對獻血員和器官移植供者的抗-HCV篩查,所有獻血員和器官供者必須經過抗-HCV篩查陰性才可以獻血或捐獻器官;所有用來制造血液制品的血漿,血液必須保證無HCV污染。
在醫療機構大力推行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的介入檢查和治療用品在用后必須銷毀;對非一次性的介入性檢查治療器械、腔鏡應徹底清洗、嚴格消毒;對于靜脈藥癮者,可以提供安全清潔的注射器,同時對藥癮者積極治療,解除其對藥品的依賴。美國在控制HIV感染時,針對靜脈***者采取***治療、用過的針頭和注射器以舊換新、醫生處方和藥店***注射器等措施使HIV傳播得到較好的控制,控制HCV的傳播也可借鑒該方法,使藥癮者能獲得清潔的注射器。
加強對公眾進行宣傳教育,使大家能夠充分了解HCV傳播的方式以及易感染人群;要教育靜脈***者,使其了解不潔注射的危害,避免與他人任何方式的血液接觸;對護理人員、養老院工作人員進行宣傳教育,提高防止HCV傳播的意識;對可能與HCV傳播相關的各行業工作人員,包括衛生事業管理人員、社會工作者和心理醫生等進行宣傳教育,發動大家共同關注、處理與HCV傳播有關的社會問題、醫學問題。
盡可能降低母嬰傳播的危險性,分娩時減少胎露的監測,縮短破膜后分娩時間有助于降低母嬰傳播的危險性。HCV陽性母親所生嬰兒應在出生后2~6月間檢查兩次HCV RNA或/及15月時檢查抗-HCV。在出生后15個月內檢測抗-HCV陽性都有可能是來自于母體。妊娠期不宜給予干擾素和利巴韋林治療。哺乳不傳播HC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