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物過敏的癥狀表現
(一)變應性藥疹 這是藥疹中種類最多且最常見的一種類型,根據其潛伏期,發生發展情況,皮疹表現及轉歸等,至少可分為10多個亞型,如固定性紅斑,猩紅熱樣紅斑,麻疹樣紅斑,蕁麻疹樣,多形紅斑樣,結節紅斑要,玫瑰糠疹樣,紫癜形及大皰性表皮壞死松解形等,它們具有下列一些共同點:
①有一定潛伏期,一般為4~20日,平均7~8日,如已被致敏,再次用同樣藥物,常在24小時,平均7~8小時內即可發病,最短者僅數分鐘,遲者亦不超過72小時;
②多數起病突然,可先有畏寒,不適,發熱等前驅癥狀;
③皮疹發生發展,除固定紅斑外,照例呈泛發性和對稱性分布;
④常伴輕重不一的全身性反應,輕者可有不明顯,重者可頭痛,寒戰,高熱等;
⑤病程有一定自限性,輕者在一周左右,重者亦不超過一月;
⑥除在皰性表皮壞死松解形預后嚴重外,余均較好,以下分別介紹幾種有代表性的亞型。
1.固定性紅斑(固定疹) 是藥疹中最常見的一種,據統計占藥疹的22%~44%,本科909例藥疹中有318例為本形,占34.98%,常見的致病藥物為磺胺類(以長效磺胺占首位),解熱鎮痛藥,四環素類及鎮靜水腫性斑片,圓形或橢圓形,邊緣清楚,重者斑上有一至數個水皰或大皰,紅斑數一至數片不等,分布不對稱,可發生在任何部位,常好發于口唇及外生殖器等皮膚粘膜交界處,常因磨擦引起糜爛,如復發,通常仍在原處發作,與前一次留下的色素斑完全或部分重疊,且常較前一次擴大,增多,皮損局部可伴瘙癢,皮損廣泛者間有不同程度的發熱,紅斑消退后常留下明日煌紫褐***素斑,多年不退盡,具有診斷價值,少數不帶紫色的水腫性紅斑,則消退快,且可不留痕跡,個別病例可伴發多形紅斑樣,蕁麻疹樣或麻疹樣紅斑。
二、藥物過敏有什么預防方法
預防:
由于藥物反應發病率高,危害性大,嚴重者可致死亡,故重視預防有重要的意義,如醫生不隨便給藥,病人不濫用藥,藥物反應是可以大大減少的。
1.在用藥前,首先明確診斷,不要在病情未搞清前,采用多種藥物圍攻,以為總有一種藥物會產生效用,這樣易出現不必要的藥物反應。
2.對所用藥物的成分、性能、適應證、禁忌證、副作用、配伍禁忌等應全面熟習掌握,做到不濫用、錯用、多用藥物。
3.用藥前應詳細詢問患者有無藥物過敏史,特別是對有過敏性體質者更不可忽視。對有過藥物過敏反應者,應注意交叉敏感或多源笥敏感反應的發生。
4.用藥應有計劃性,劑量不宜過大,種類不宜過多,時間不宜過久,并定期觀察,特別是應用有一定毒性的藥物,如免疫抑制劑、抗癌藥物等,更應嚴密觀察,經常檢查血象等。
5.某些器官有功能障礙時,常對某些藥物不能耐受,如患腎病者需慎用重金屬藥物。
6.在用藥期間應注意一些警告癥狀或不耐受現象,如皮膚瘙癢、紅斑或發熱等,一旦出現應考慮立即停藥。
7.凡已發生過敏性藥物反應者,都應發給藥物禁忌卡,注明致敏藥物名稱及反應類型,以供復診時參考。
8.國家醫藥管理部門必須加強藥政管理。藥品在出廠投放市場前,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查,把好的藥品質量關。 ;
三、藥物過敏的治療措施
(一)去除病因 停用一切可疑的致病藥物是必須首先采取的步驟,切忌在已經出現藥物反應的先兆表現時做手腳未斷然停藥的作法。
(二)支持療法 給患者以有利的條件,避免不利因素,以期順利地渡過其自限性的病程,如臥床休息、飲食富于營養,保持適宜冷暖環境,預防繼發感染等。
(三)加強排泄 酌情采用瀉劑、利尿劑,以期促進體內藥物的排出。
(四)藥物治療 需根據病情輕重采取不同措施。
1.輕癥病例
①抗組胺藥物1~2種口服;
②維生素C 1g靜注,日1次;
③10%葡萄糖酸鈣或10%硫代硫酸鈉10ml靜注,日1~2日;
④局部外搽含有樟腦或薄荷的爐甘石洗劑、振蕩洗劑或撲粉,一日多次,以止癢、散熱、消炎、,一般一周左右可痊愈。
2.病情稍重的病例 指皮疹比較廣泛,且伴發熱者。
①臥床休息;
②涂上述藥物;
③強的松每日20~30mg,分3~4次口服,一般2周左右可完全恢復。
3.嚴重病例 包括重癥多形紅斑、大皰性表皮壞死松解形和全身剝脫性皮炎型藥疹。應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⑴皮質類固醇:氫化可的松300~500mg,維生素C3g,10%氯化鉀20~30ml加入5~10%葡萄糖液1000~2000ml緩慢滴注,日1 次,宜保持24小時連續滴注,待體溫恢復正常皮疹大部分消退及血象正常時,可逐漸遞減激素用量直至改用相當量的強的松或地塞米松口服。如皮疹消退,全身情況進一步好轉,再逐步減少激素口服量,原則是每次減量為當時日量的1/6~1/10,每減一次,需觀察3~5日,隨時注意減量中的反跳現象。在處理重癥藥疹中存在的問題往往是出在激素的用量或用法不當方面,如開始劑量太小或以后減量太快。
四、藥物過敏的病情原因
藥物反應發生的病因機理頗為復雜,有變態反應性,亦有非變態反應性或其他特殊機制。
(一)變態反應 大多數藥疹發生與此有關,其主要依據是:
①幾乎均發生藥理學所允許的用量下;
②有一定的潛伏期;
③患者僅對某種或某類藥物過敏,具有高度特異性;
④對某種藥物已經致敏者,若再次用同樣藥物,即使微量,常導致藥疹復發;
⑤應用與致敏藥物結構相近的藥物可出現交叉過敏;
⑥用致敏藥物作皮試,可獲陽性結果;
⑦少數藥物所致的以Ⅰ型反應為主的藥疹可作短時間脫敏;
⑧抗過敏藥物,特別是皮質類固醇治療常見顯效。
化學性藥物多屬半抗原,在進入體內后必須先與組織中某些蛋白質組分作共價結合成為全抗原(半抗原-載體復合物)才開始發揮作用,藥物抗原性的強弱與其其本身的化學結構有關,一般認為高分子量的或具苯核或嘧啶核的藥物,其抗原性較強,如青霉素G及其衍生物,多聚體,長效磺胺,***,復方阿司匹林等所引起的藥疹就比較多見;而抗原性弱或不具抗原性的藥物,如氯化鉀,碳氫鈉等則很少引起或不引起藥疹。
變應性藥物反應的類型不一,它可以Ⅰ至Ⅳ型任何一型表現出來,有時在同一患者可以兼有兩種以類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