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
房產繼承應先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再到房產交易核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首先去辦理繼承公證,需要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①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②已故的單位(或居委會或村委會)的繼承人證明;
③項目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④繼承財產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⑤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接著到房產交易核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所需的提交資料有:
①房屋所有權證書;
②繼承公證;
③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④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所需要的費用包括:
①工作公證費用的繼承由繼承人繼承的財產價值的2%或者2%收取,最低限額不低于200元。
②房地產估價費用等級(1萬美元)根據1100元(含100)價格(含100)(房間)字[1997]5號北京號,逐日遞增計費。2101以上,超過10002.531001和10002.531001以上,超過50000.855001和50000.855001以上,超過0.1到100000.2710000。
③項目財產繼承轉讓稅由合同印花稅、注冊費100元、印花稅5元組成。
④契稅的法定繼承人繼承財產,避免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應當按照遺囑的所有權繳納1.5%的契稅。
注意事項:
①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
②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③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④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