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確定是夢游時干的不用負刑事責任。 拓展資料:夢游屬于睡眠障礙的一種病,是夢中行為障礙(睡眠抑制、清醒的不平衡)所導致的,國外稱為“REM7行為障礙”,又稱夢行癥。夢游患者意識不清,對人、對物不自主地應對,行為目的不明確,睡眠中自行
夢游的人貌似傻傻呆呆,碰壁或者喊一下就能醒過來了——如果你這么想,就太低估他們了。他們可以在夢游的時候做出做飯、開車等復雜的事情,最可怕的是還會殺人!一覺醒來,發現自己雙手沾滿血跡,該怎么證明自己是無辜的?睡眠專家研究發現,夢游之后“一切皆有可能”,暴力事件屢有有發生,故夢游常常被用作誤殺的辯護理由。但是,很多人謊稱“夢游”為自己開脫,是否真的夢游,該如何判斷?這是一個極具爭議的問題。
方法
案例:
驅車23公里殺丈母娘竟是“夢游”?
1,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不一定,有幾種情況不構成:A,正當防衛 B,見義勇為 C,意外 正常情況下,夢游應該屬于意外的范圍 2,從法理分析犯罪構成: 構成犯罪必須同時符合4個基本要件: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 夢游殺人符合主
1987年5月的一天,加拿大多倫多的23歲男子肯尼斯·帕克斯因為挪用償還賭債而被解雇,晚上在家看電視,隨后在沙發上睡著了。半夜時分,他站起來了,開車行駛了23公里到達岳母岳父家,上樓用小刀捅死岳母,又幾乎勒死了前來制止的岳父。其間,他發出類似動物的嚎叫。行兇后他到回家,可能醒過來了,又開車到附近警察局自首。他后來才發現,自己雙手被刀割傷,幾乎傷到骨頭,應該是行兇時弄傷的。他自稱忘記了自己睡著期間發生過的一切,還問警察岳父岳母有沒有死。據查,帕克斯沒有殺害岳父岳母的動機,和他們的關系還不錯,比自己的父母還親。在案發當晚,他把自己的債務問題告訴了妻子,準備在次日和岳母岳父商量錢的問題,可能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此前,他曾有過夢游、尿床、噩夢的表現。
夢游,是人的一種無意識狀態,在這種無意識狀態下,他對自己的行為沒有認識,所以夢游的時候殺人是很可能的。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美國拉什大學心理學系主任、著名睡眠專家羅莎琳德·卡特賴特研究帕克斯的家族發現,他的祖父曾在夢游時做菜,做好了卻沒吃,又回床上繼續睡;幾名男性親屬有尿床的毛病,說明無法從深睡眠中醒來。帕克斯當時處于一種復雜的異睡癥之中,進入岳母家后可能受到岳母呵斥而爆發暴力行為,這跟其他夢游者遇到刺激時的情況一致。她的結論是:帕克斯是無辜的。
不一定,有幾種情況不構成:A,正當防衛 B,見義勇為 C,意外 正常情況下,夢游應該屬于意外的范圍 2,從法理分析犯罪構成: 構成犯罪必須同時符合4個基本要件: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 夢游殺人符合主體/客體/客觀方面(實施了殺
法庭陪審團可能受到卡特賴特的影響,考慮到帕克斯有夢游史,也不存在明顯的殺人動機,最終判其無罪。此判決引起巨大爭議,認為“夢游”純屬詭辯。此例一開,大量刑事暴力案件的被告人也聲稱自己“夢游”,檢察官和心理學家們紛紛懷疑:這種“夢游”是不是假裝的?
晚上在夢游的時候弄傷了人,會承擔法律責任。但不一定承擔刑事責任,會承擔民事責任。需要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侵權責任法
表現:
夢游時可以吃東西、過性生活
夢游是個有趣的現象。睡覺時還能做出精巧的肢體動作實在讓人驚奇。人們如何做到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協調肢體行走、講話甚至駕駛?我們如何知道究竟什么時候我們是清醒的?要叫醒夢游者嗎? 所謂不應該叫醒夢游者是一個荒誕的說法,但是讓他們受驚也
夢游時做出復雜行為乃至行兇的案例并不鮮見,除了帕克斯以外,有位丈夫醒來發現自己用手臂死死鎖住妻子的頭部,英國威爾士一名老者在睡夢中掐死了相濡以沫40多年的妻子。早上醒來的時候,他們完全忘記自己做過什么。夢游還容易傷害自己,例如墜樓、上吊、向自己開等,很容易造成自殺的假象。有的夢游者生怕自己睡著之后出事,只好把自己綁起來睡覺——美國喜劇演員邁克·比爾比利亞曾在夢中跳出窗外導致嚴重受傷,之后只好每晚都睡在睡袋里并把拉鏈拉上。
夢游是夢的一種,即使有殺人行為,也只能是無意識的亂砍,如果追著人殺,肯定就是有意識的,那就是假夢游。 記得美國好像有一個判例,當時被告律師說被告有夢游,最終法庭裁定是有罪。因為殺人事實存在,而夢游的證據不足。 其實,換到我國的話
人們曾經以為,人不是睡著就是清醒,現在科學發現不是這么簡單。美國加州大學圣克魯茲分校人類學助理教授馬修·沃爾夫-邁耶博士介紹說,大腦可以一部分睡著,另一部分保持清醒的,這時容易出現異常的睡眠行為(異睡癥),最典型的就是夢游,可以有吃東西、打電話、性活動甚至開車等行為。
夢游殺人犯法! 如果有證據證明殺人時的確是在夢游,這種情況不用負刑事責任,但是要負民事責任! 理由很簡單:夢游時此人行為無法用正常意志控制,不符合故意殺人罪成立必須的主觀條件!因為夢游殺人,需要負擔民事責任!
夢游殺人很罕見,但各種異睡癥相對常見。據調查,每3個成年人就有1個至少發生過一次夢游,有3%~4%的人經常如此,大多數是男性;約有2%的成年人承認自己曾在睡眠期間出現暴力行為,估計真實數字會更大,因為很多人羞于承認。另一方面,只有12%的這類人士會去看醫生。
如果真是夢游殺人,不犯法。夢游過程實施的行為,行為人無法控制和辯認自己的能力,不屬于犯罪構成要件的相關規定。不過,如果行為人借夢游在實際清醒的時候實施殺人行為,當然屬于故意殺人了。
原因:
夢游時大腦各部分神經“各自為政”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
人們曾經認為,夢游等異睡癥是因為有心結沒有化解。奧地利心理學家弗洛伊德就認為,夢游的人是想滿足某些“潛意識的”。現在大腦神經的研究日新月異,逐漸認識到異睡癥是睡眠周期存在缺陷,大腦不知道自己的身體在干什么。
個人認為:只要是殺了人,就必須負刑責。 否則會讓假裝夢游,或者假裝精神病,假裝發毒癮,假裝醉酒的人殺人之后,減輕甚至逃避法律制裁,這是對被害人的不公。 因此,明知道某人夢游,而疏于治療和約束,最終造成該人使用暴力實施殺人的,行為
在典型的一晚8小時睡眠中,大腦在快速眼動睡眠(REM)與非快速眼動睡眠這兩種模式之間切換約6次。前者期間大腦跟清醒的時候差不多活躍,通常會做夢,身體血壓升高、呼吸不規律,這時大腦令身體處于癱瘓狀態,以免把夢中的內容付諸行動;后者占據睡眠的大部分時間,程度可深可淺。
夢游殺人是無意識行為,如果確存在經常夢游,或經診斷患無意識夢游癥,夢游殺人行為就歸結為意外事件,沒有刑事責任可言。
一系列研究發現,夢游者的大腦負責整合外界信息的大腦扣帶回后部皮層血流量增加,負責控制運動和空間知覺的部分處于興奮狀態;另一方面,他們大腦負責維持意識清醒的額頂聯合皮層血流量下降,負責推理和判斷的前額葉皮層以及負責識別人臉的中顳區不興奮。清醒的時候,這些大腦區域是協同運作的,但夢游時變成各自為政。結果,夢游者雙眼睜開,能夠根據周圍環境做出反應,但沒有意識和思維,還“六親不認”。
在夢游時候殺人的情況下很少,只有精神病犯病才容易殺人,夢游不會殺人的,因為沒有殺機。而且是大腦的迷糊狀態中!覺得我說的有道理右側上方信息采納謝謝
引發異睡癥的原因包括嚴重缺乏睡眠、長期精神緊張、環境噪音過大、攝入過量咖啡因、服用精神類藥物(如安眠藥)等。2007年的一項研究發現,90%的夢游暴力事件都是肇事者受到別人的刺激后實施的,很少是他們主動招惹別人。受到刺激后,成年夢游者比小孩更容易出現暴力行為,原因不明。
誰告訴你夢游殺人不算不法侵害,主觀要件不是不法侵害的構成要件。只要行為客觀上對他人造成了權益正受到損害,就可以實施張當防衛。狗缺乏主觀要件,狗咬人的時候,依然可以實施張當防衛。不法侵害是客觀的,主觀要件是意思表示,正當防衛不需
經常夢游的人容易出現神經退化,有45%的REM睡眠行為障礙者日后會得帕金森氏病等,原因可能是他們的大腦缺少一種叫多巴胺的化學物質。
根據國家法律:犯罪要符合四個構成要件,即主體、客體、客觀方面、主觀方面。夢游致人死亡(只要有證據證明其致人死亡的行為確實在夢游狀態下所為)的,哪怕其平時對死者確實有怨恨,也有殺之的念頭,仍不能視為犯罪--因為夢游的人意志不受自
爭議:
殺人時的“夢游”是真是假?
夢游屬于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刑事責任能力人,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
科學研究的是理想狀態,現實又是另一回事。在法庭上,許多被告人聲稱自己實施暴力行為的時候處于“夢游”狀態。為此,檢察官、法官、醫學專家開始較勁,爭論被告人的意識究竟是不是清醒的,究竟有沒有罪。很多法官和律師懷疑夢游狀態下是否能執行開車之類的復雜的行為,一些被告人即使有明確的夢游史,其“夢游”辯護也不容易被法庭采信,照樣被判有罪。
1,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不一定,有幾種情況不構成:A,正當防衛 B,見義勇為 C,意外 正常情況下,夢游應該屬于意外的范圍 2,從法理分析犯罪構成: 構成犯罪必須同時符合4個基本要件: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 夢游殺人符合主
美國明尼蘇達睡眠異常治療中心主任米歇爾·波爾內曼收到很多檢察官的求助,對數百名聲稱夢游的被告人進行調查,發現真正夢游的情況很罕見。例如,很多自稱“夢游”的人在酒后犯事,而酒精會抑制大腦的記憶與決策功能,不太可能會導致夢游。
【做飯的時候忽然想到了這個問題,于是跑去搜了搜……】【回答1.】不一定,有幾種情況不構成:A,正當防衛 B,見義勇為 C,意外正常情況下,夢游應該屬于意外的范圍2,從法理分析犯罪構成:構成犯罪必須同時符合4個基本要件:主體/客體/主觀方面
哪些“夢游”比較可信?波爾內曼認為,被告人的行為模式要與異睡癥一致。例如,被告人光腳走到雪地中而不覺得難受,提示大腦沒有處理感覺輸入。又如,被告人說從夢中醒來,發現自己的雙手掐住妻子的脖子,這提示可能發生了REM睡眠行為障礙。如果被告人說記不起夢境,也不一定是說謊,因為還有可能是非REM異睡癥。盡管如此,詢問有沒有做夢并進行相應的分析,可以幫助識別謊言。還有研究發現,夢游者在睡眠早段的慢波睡眠行為較少,但即使用腦電圖之類的儀器檢測到被告人有這種表現,也不能說明他們在事發時處于夢游狀態……
夢游是個有趣的現象。睡覺時還能做出精巧的肢體動作實在讓人驚奇。人們如何做到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協調肢體行走、講話甚至駕駛?我們如何知道究竟什么時候我們是清醒的?要叫醒夢游者嗎? 所謂不應該叫醒夢游者是一個荒誕的說法,但是讓他們受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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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游殺人犯法嗎
如果真是夢游殺人,不犯法。夢游過程實施的行為,行為人無法控制和辯認自己的能力,不屬于犯罪構成要件的相關規定。不過,如果行為人借夢游在實際清醒的時候實施殺人行為,當然屬于故意殺人了。
夢游殺人需負刑事責任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襲死亡、*、搶劫、百販賣*、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度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知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道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如果夢游殺人了怎么辦?
個人認為:只要是殺了人,就必須負刑責。
否則會讓假裝zhidao夢游,或者假裝精神病,假裝發毒癮,假裝醉酒的人殺人之后,減輕甚至逃避法律制裁,這是對被害人的不公。
因此,明知道某人夢游,而疏于治療和約束,最終造成回該人使用暴力實施殺人的,行為人理應受到法律制裁。
以上只代表個人觀點,可能與現行法律規定不一樣,在此僅為表達對借答口夢游卻實施嚴重暴力罪犯以期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強烈鄙視。
夢游殺人負刑事責任嗎
夢游殺人是無意識行為,如果確存在經常夢游,或經診斷患無意識夢游癥,夢游殺人行為就歸結為意外事件,沒有刑事責任可言。
如果說夢游殺人怎么辦?會嗎?
在夢游時候殺人的情況下很少,只有精神病犯病才容易殺人,夢游不會殺人的,因為沒有殺機。而且是大腦的迷糊狀態中!覺得我說的有道理右側上方信息采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