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工具
相關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方法
先想父母的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報備,并讓相關工作人員開具證明,證明上要寫明孩子的性別、出生地點、出生時間以及出生證明丟失還未上戶口,請求補辦出生證明等。
將上述步驟的證明拿到孩子出生的醫院,找到為孩子接生的醫生,讓他開出一個證明,要寫明在何時何地、什么性別的孩子出生,并簽字或者蓋章。
孩子的父母持自己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和上述證明到當地派出所開具孩子還未上戶口的證明。
將上述的所有證明一起拿到孩子出生醫院,找到相關管理領導,讓其補辦孩子的出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