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已滿11個月但未到13個月的,持證人可以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簽注業務。本篇指南適用于北京地區,其他地區可作參考。
簽注條件
居住證已滿11個月但未到13個月的,當居住證有效期滿后持證人擬在北京連續居住的。
簽注材料
屬地簽注(1)申請人需攜帶居住證、身份證原件或《居民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申請人現住地址沒有變化:不需要提供證明。申請人現住地址發生變化:自有房屋的申請人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能證明所有權即可。租住房屋的申請人需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協議。寄住或者借住的要提供房屋所有人開具的寄住或者借住的證明材料。如果住在單位的申請人,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居住證明。
(3)如果需要他人代辦,代辦人需帶本人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身份證明和申請人的委托書(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除外),還要攜帶醫學出生證明、《結婚證》等能證實監護、親屬關系的證明。
異地簽注如果申請人的個人基本信息與現住地址都沒有發生改變可以申請異地簽注,申請時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或《居民戶口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身份證明和居住證。
簽注流程
線下流程申請人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居住地的派出所提出簽注申請。交驗相關證件材料,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審核后,辦理簽注業務。
線上流程(1)首先,搜索并關注“北京市居住證”公眾號。
(2)點擊左下角的“我要辦理”,然后點擊“居住證簽注”選項。
(3)登入后,點擊左上角的“居住證簽注”選項。
(4)下面勾選“請仔細閱讀并同意”,點擊“開始簽注”選項按提示進行簽注。提交后,可選擇EMS上門取件服務,可以把居住證快遞到家里。
簽注地點
線下:北京市范圍內的戶籍派出所。
線上:“北京市居住證”公眾號。
簽注時間
線下:參見當地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時間。
線上:具體參照平臺公示的時間。
簽注費用及時限
費用:免費(EMS需25元)。
時限:居住證注簽業務當場即可辦理完畢(委托代辦除外)。
特別提示
1.到有效期限還未辦理簽注手續或者辦理簽注時無法提供相關證件、證明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證有效期過后6個月(包含6個月)補辦簽注手續的,可以恢復使用功能。2.居住證持證人在北京的居住年限,從補辦簽注手續當日開始連續計算。3.居住證的使用功能停止超過6個月的,持證人應重新申報暫住登記并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等到符合《北京市居住證》申領條件后,再次重新申領居住證。持證人在北京的居住年限也要重新計算。
參考資料
居住證到期了怎么辦?.北京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