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證丟失可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進行掛失登記并提出補辦身份證件的申請。本篇指南只適用于北京地區,其他地區可作參考。
辦理條件
居民身份證丟失,需要補辦身份證件的。
辦理材料
照片:符合身份證制作標準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
申請書:《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書》
辦理流程
申領人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掛失登記。
交驗相關材料,進行人像、指紋信息采集,填寫《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書》,并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在領取憑證中有證件領取時間。
在指定時間,申領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地點領取身份證件。
辦理地點
北京市任意戶籍派出所的戶籍接待室。
辦理時間
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對外辦公。
農村地區派出所:周一到周五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周末實行預約辦事制度。
辦理費用及時限
費用:辦理身份證補辦業務需40元。
時限:受理后,城區10個工作日、郊區12個工作日內發放證件。
特別提示
1.未滿16歲的公民,如需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監護人陪同其辦理,并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申領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證件的,親屬可代為領取。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申領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委托書》(標明申領人不能領取證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況并簽名)到辦理地點領取證件。
參考資料
公民補領居民身份證(京籍).北京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