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就業、就學、長期居住的外省籍公民身份證到期時,可以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提出換證申請。本篇指南適用于北京地區,其他地區可作參考。
換證條件
在北京就業、就學、長期居住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其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
換證材料
居住證明:申領人在有效期的《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
身份證件:申領人的原居民身份證。
申請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申請表》
換證流程
申領人攜帶原身份證等相關證件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提出換證申請。
交驗相關材料,采集人像、指紋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申請表》,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并簽字,在領取憑證上可以得知具體取證時間。
在指定時間,申領人攜帶原身份證、《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地點領取證件。
換證地點
北京市城區任意戶籍派出所,遠郊區城鎮派出所或分局戶政大廳。
換證時間
城區任意戶籍派出所的戶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對外辦公。
遠郊區城鎮派出所:周一到周五工作日的上班時間,周末實行預約辦事制度。
戶政大廳:周一到周五工作日的上班時間。
換證費用及時限
費用:辦理身份證到期換證業務需20元。
時限:受理業務后的二十日內可領取新的證件。
特別提示
1.領取新的居民身份證,需要上交舊的身份證。2.外省市戶籍公民不可以申請臨時身份證。
參考資料
公民換領居民身份證(非京籍).北京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