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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每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下發考試計劃,人事考試中心會公布具體考試時間。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定于每年第四季度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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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是建筑類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注冊建造師以專業技術為依托,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業的注冊執業人士。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經過注冊登記后,即獲得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后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有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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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和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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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和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