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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每年舉行一次,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辦法。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考試采用滾動管理,共設4個科目,滾動周期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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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工程師由國家授予資格并準予注冊后執業,專門接受某個部門或某個單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請,負責并協助其進行工程造價的計價、定價及管理業務,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工程經濟專業人員。國家在工程造價領域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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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工程師是通過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者資格認定、資格互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并按照《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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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每年舉行一次,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辦法。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考試采用滾動管理,共設4個科目,滾動周期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