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比賽規則: 1、每場比賽采取三局兩勝制; 2、率先得到21分的一方贏得當局比賽; 3、如果雙方比分打成20比20,獲勝一方需超過對手2分才算取勝; 4、如果雙方比分打成29比29,則率先得到第30分的一方取勝;
首局獲勝一方在接下來的一局比賽中率先發球;當一方在比賽中得到11分后,雙方隊員將休息1分鐘;兩局比賽之間的休息時間為2分鐘。
發球規則發球員的分數為0或雙數時,雙方運動員均應在各自的右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發球員的分數為單數時,雙方運動員均應在各自的左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
如“再賽”,發球員應以該局的總得分,按規則12.1和12.2的規定站位。球發出后,由發球員和接發球員交替對擊直至“違例”或“死球”。
接發球員違例或因球觸及接發球員場區內的地面而成死球,發球員就得一分。隨后,發球員再從另一發球區發球。
發球員違例或因球觸及發球員場區內的地面而成死球,發球員即失去發球權。隨后,接發球員成了發球員,雙方均不得分。